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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是盗窃赃物仍低价收购,42岁的无业女子洪霞因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近日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罚金3000元。 昨天朝阳法院通报,洪霞平常在亚运村古玩城附近以收购、贩卖玉器为业,2011年7月,在明知他人向其兜售的两包玉石、翡翠挂件,是被盗赃物的情况下,仍以5万元的低价予以收购。这两包共有玉石、翡翠挂件324件,价值59万余元,后洪霞被抓获归案,玉石已发还被盗者。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,洪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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